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她”力量,推动“她.守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计划向纵深发展,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深汕法院凝聚巾帼奋进力量,多措并举守护“她”权益,先后成立“深汕法•她力量”巾帼宣讲队,开展首场巡回讲座和专题普法活动;法检“两长”发挥“头雁效应”同庭履职,共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妇女儿童工作,倾听“她”声音了解“她”需求,为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保障。
成立巾帼宣讲队 开展首场巡回讲座
3月7日上午,深汕法院举行巾帼宣讲队授旗仪式。深汕法院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香玉环宣读了《关于成立“深汕法•她力量”巾帼宣讲队的通知》,党组书记、院长时春蕾为“深汕法•她力量”巾帼宣讲队授旗。巾帼宣讲队队长詹婉秋法官作表态发言,表示巾帼宣讲队将会牢记使命和担当,不负院党组的信任与期盼,立足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高标准做实做深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宣传工作的提质增效贡献巾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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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法•她力量”巾帼宣讲队是一支普法宣传队伍,由深汕法院八名女干警组成,其中有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法官助理,还有熟悉党建、督查专项事务的干警,队员们均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她们担负起新时代法治宣传的使命任务,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法律讲座、维权服务、家庭教育、婚姻家庭及心理咨询服务,普及法治、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是深汕法院深入实施“她•守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计划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力地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儿童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时春蕾院长为巾帼宣讲队的成立送上热烈的祝贺,并提出希望巾帼宣讲队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公正司法与巾帼柔情相结合,积极回应基层群众需求期盼,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好宣讲活动和志愿服务。
“深汕法•她力量”巾帼宣讲队成立后到鲘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首场巡回讲座及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詹婉秋法官以“维护‘她’权益”为题,为鲘门镇妇女干部群众进行专题宣讲。詹婉秋法官首先从相关法律条文切入,向大家介绍妇女的法定权益,详细阐释《妇女权益保护法》的修改亮点,并着重就应对家庭暴力的方法和途径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引导教育广大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结合本地典型案例,讲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规定和措施,有效普及了妇女合法维权的途径。
随后,宣讲队一行来到鲘门镇市集街头,通过设摆展架、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的方式,向来往群众宣传普及婚姻家庭、妇女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 现场热情为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营造了尊重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了妇女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促进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共铸未成年人“保护之盾”
3月7日,深汕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案件由时春蕾院长担任审判长,深汕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玲华出庭支持公诉。
本次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条理清晰、节奏紧凑、高效流畅,切实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充分体现了对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这既是发挥法检“两长”办案的“头雁效应”,示范引领高质量办案的生动实践,也是深汕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深入推进“她•守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计划的生动范例。
调研基层妇女儿童工作倾听“她”声音了解“她”需求
3月6日,香玉环带队到赤石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调研,先后与村委干部展开交流,听取了解基层妇联在权益维护、关系调处等方面工作情况,深入村镇上门入户,走访倾听基层妇女儿童的需求,收集掌握困难妇女儿童情况。
下一步,深汕法院继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延申司法服务,深耕“她·守护”计划,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强大合力;同时完善案件回访机制,对于部分特殊的家事案件进行案后回访,避免次生纠纷的发生;健全司法帮扶制度,对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做深做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记者:施培选
通讯员:聂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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